【问题】
目前征收消费税的乘用车税率是多少?
【解答】
根据新修订的《消费税暂行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调整乘用车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05号)的规定,自2008年9月1日起调整后的乘用车消费税税率如下: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1.0升以下(含1.0升)的乘用车消费税税率为1%;
2、气缸容量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乘用车消费税税率为3%;
3、气缸容量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乘用车消费税税率为5%;
4、气缸容量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乘用车消费税税率为9%;
5、气缸容量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乘用车消费税税率为12%;
6、气缸容量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乘用车消费税税率为25%;
7、气缸容量4.0升以上的乘用车消费税税率为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