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汽油、柴油消费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33号)的规定,汽油是指由天然或人造原油经蒸馏所得的直馏汽油组分,二次加工汽油组分及其他高辛烷值组分按比例调合而成的或用其他原料、工艺生产的辛烷值不小于66的各种汽油和以汽油组分为主,辛烷值大于50的经调合可用作汽油发动机燃料的非标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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