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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汽车享受消费税优惠必须过“四关”

2007-11-13 00:00     来源:中国会计网     
影响汽车价格的因素很多,对汽车征收消费税是其中一个原因。如果降低小汽车消费税,会使厂家获得降低价格的空间,最终影响汽车价格。2000年6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对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00]26号?,规定对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30%的消费税。一年多过去了,据了解,汽车生产企业并没有获得这项优惠,原因在于财税[2000]2 6号文件仅规定了减税的政策,对具体执行程序没有明确。2001年8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四委部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实施产品检验及生产一致性审查管理办法》,对减征小汽车消费税的实施问题作了规定,使汽车生产企业享受消费税减征成为现实。

  减征消费税的具体内容

  财税[2000]26号规定,对生产销售达到低污染排放限值的小轿车、越野车和小客车从2000年1月1日起减征30%消费税。也就是说,用汽车销售额乘以目前小轿车、越野车和小客车分别适用的消费税税率,再乘以70%,即得到应征消费税税额。

  优惠有多大呢?具体到每一辆车来说,减征30%消费税数额并不大。例如,一辆厂家以10万元销售的小轿车,适用5%的税率,减征前应纳消费税5000元,减征后应纳消费税3500元,减征额为1500元。但是对于汽车厂家来说,就是一个非常大的优惠。按销售1万辆计算,就是1500万元。因此此政策非常受汽车厂家的欢迎。

  获得优惠要闯“四关”

  第一关:生产销售的小汽车要达到低污染排放限值,即符合GB18352. 2-2001《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试方法(Ⅱ)》确定的标准,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欧Ⅱ标准”。目前一些企业生产的部分小汽车已达到此标准,其他企业也正在努力。

  第二关:小汽车必须属于以下范围:国家经贸委以公告形式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和原国家机械工业局发布的《2000年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总目录)》、《2000年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补充第一期)》、《2000年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补充第二期)》中所列的小轿车、越野车和小客车(最大总质量不超过3500kg)。

  第三关:通过产品检验及生产一致性审查,其包括样品检验、生产一致性审查、生产一致性监督3部分。

  对于样品检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经贸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认定国家轿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查中心3家为小汽车低污染排放限值质量检验机构,汽车生产企业可在上述3家检验机构中自愿选择一家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检验机构进行样品检验,否则,检验机构出具的样品检验合格报告无效。存在关联关系是指,汽车质量检验机构与汽车生产企业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间接拥有或控制关系,或者存在直接、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控制关系,或存在其他利益上具有相关联关系。样品检验,将按照GB18352.2-2001的要求,进行一系列规定的试验。

  产品检验合格的企业,可以向国家经贸委提出生产一致性审查的申请。企业申请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检验机构出具的样品检验报告;与试验车辆有关的资料;产品同一型式的分类说明;产品排放的生产一致性保证计划;质量体系认证等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生产一致性审查由国家经贸委会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组织有资质的机构承担,审查人员包括质量体系审核专家和汽车排放技术专家。

  第四关:履行申报审批程序。闯过以上“三关”的汽车生产企业,可以直接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申请减征消费税,同时抄报国家经贸委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会同国家经贸委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进行审核认定。对经审核确认达到低污染排放限值的车型,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执行文件。这样企业就可以享受优惠政策了。

  企业申请减征消费税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经贸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共同认定的汽车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汽车样品达到低污染排放的检验报告;

  3.?国家汽车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认定的汽车企业达到低污染排放限值生产一致性合格报告;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具体情况,要求企业增报的其他材料。

  企业在享受这项优惠时,应单独核算批准减征消费税车型的销售数量和销售额;

  否则,税务机关不予减征消费税。已批准减征消费税的车型,企业不得擅自更改可能影响污染物排放的部件;如有更改,必须重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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