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纳税人进口货物计税额是如何确定的?
答:纳税人进口货物以组成计税价格做为计税额。
纳税人进口货物,在报关进口后,由海关代征应纳税款,不得抵扣任何税额。计税额的依据是组成计税价格,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 关税 消费税
这里关税完税价格是指以海关审定的正常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包括货价以及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关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手续费等一切费用;关税是指海关征收的纳税人进口货物缴纳的关税;消费税是指纳税人进口货物中属于应纳消费税货物在报关进口时缴纳的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