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购进直接出口或委托其他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可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的应税消费品,据其实际出口数量免征消费税,不予办理退还消费税。除此以外的其他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一律不予退(免)税。
外贸企业从生产企业购进货物直接出口或其他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的应税消费品的应退消费税税款计算,分两种情况处理:
①属于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应依照外贸企业从工厂购进货物时征收消费税的价格计算,其公式如下:
应退消费税税款=出口货物的工厂销售额×消费税率
②属于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应依货物购进和报关出口的数量计算,其公式为:
应退消费税税款=出口数量×单位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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