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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所得税鉴证报告的问题?

2015-05-22 17:18     来源: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问:我企业是一个劳务公司,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13年收入仅20万,汇算清缴时是否需要提供鉴证报告?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国税发〔2008〕88号 )规定:
    引导中介机构在提高汇算清缴质量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事项审计鉴证工作。对法律法规规定财务会计年报须经中介机构审计鉴证的上市公司等企业,可要求其申报时附报中介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会计审计鉴证报告,并认真审核。企业可以自愿委托具备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年度财务会计审计鉴证报告和年度纳税申报鉴证报告。加大对中介机构从事企业所得税鉴证业务的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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