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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中有哪些鲜为人知的优惠政策?

2014-12-19 10:23     来源:中国会计网     
  企业所得税是企业经营过程中面临及需要考虑的主要税收之一,为了减轻企业税负利于企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法中也规定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如免税收入、加计扣除、小微企业低税率、高新技术企业低税率等等,这些都是我们比较熟悉和考虑得比较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其实除了这些普遍适用的优惠政策,在鼓励安置就业提倡环保方面,企业所得税法中还有一些鲜为人知、使用面较少的优惠政策。那么,企业所得税中有哪些鲜为人知的优惠政策呢?以下就和大家分享几点:
  1、按照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数量,在企业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2、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两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当年抵扣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但股权持有须满2年。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3、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4、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环保专用设备企业所得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5、对企业和个人取得的2012年及以后年度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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