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企业收到财政拨入的专用资金,属不征税收入吗?
【解答】
是否属于不征税收入,根据资金补贴用途等条件进行具体判定:如该资金的取得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前,请按照财税[2009]87号文件规定执行;如为2011年1月1日以后收到,在相关政策未进一步明确前,应按照财税[2008]151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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