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境外某公司(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将其拥有的境内某处房产出租给境内居民企业使用。租赁合同规定,租赁期限为3年,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100万元。该境外公司收取的租金收入如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解答】
境外公司提前一次性收取的跨年度租金收入,不适用分期纳税办法。因此,在应收租金当日,该公司应将一次性收取的100万元租金收入按照实际征收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此案例为江苏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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