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税务学习 > 纳税辅导 > 企业所得税辅导 > 正文

代开货物运输发票而缴纳的税款能否退还

2012-06-15 09:53     来源:     

  【问题】

  运输业代开发票的纳税人,采取核定应税所得率的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代开发票环节已经扣缴了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是否退还多缴的税款?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企业所得税预征率的通知》(国税函[2008]819号)规定“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的企业,按开票金额2.5%预征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的代开发票货运企业,在国家税务总局没有明确规定可以退税之前,因代开货物运输发票而缴纳的税款不予退税。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