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1、对于农业生产者的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备案是一次性备案有效呢?还是每年都需要备案?(其他一些需要事前备案的问题同上)
2、对于农业专业合作社是否给办理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备案手续?我县有一些奶牛专业合作社,虽然养有一些奶牛但主要业务是从事牛奶收购业务,对于此类企业,其企业所得税如何进行管理?是否给予办理备案手续?
【解答】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第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期限超过一个纳税年度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进行一次性确认,但每年必须对相关减免税条件进行审核,对情况变化导致不符合减免税条件的,应停止享受减免税政策。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同时从事减免项目与非减免项目的,应分别核算,独立计算减免项目的计税依据以及减免税额度。不能分别核算的,不能享受减免税;核算不清的,由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