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税务学习 > 纳税辅导 > 企业所得税辅导 > 正文

贷款利息可否在税前扣除

2011-03-31 10:16     来源:     

  【问题】 

  企业取得的流动资金贷款用于预付货款,在付款时记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但其贷款利息可否在税前扣除?

  【解答】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取得的流动资金贷款用于预付货款,其贷款利息属于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