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白条入账不符合税法规定。我公司采购原材料有一部分是白条,但在试生产时期,所生产多为不合格产品,那么,这部分白条调增所得税,是在取得白条并入账的当月?还是当年?如当年未能将有关产品销售,是否要等到销售产品后结转成本时,再调增应税所得额?有法规依据吗?
答:对于此类情况,之所以要纳税调整,是因为影响了所得额,如果没有销售则没有影响所得额,但作为会计差错,也不应该入账,这个时候是差错更正,不是纳税调整。
如果销售,还是先作为会计差错调整,由于会计已经调整了,也不用纳税调整了。
如果仅是会税差异,不是会计差错,只有在影响的时候才纳税调整,假设上述不是会计差错,没有销售则不调整,如销售则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