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企业有一块土地是早些年通过无偿划拨取得的无偿使用的一块土地,当时以评估价入账,请问:对该金额进行的摊销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回复:吉地税发[2009]52号:企业将以前年度通过国家无偿划拨等形式得到的无偿使用的土地以一定的方式作价入账,其作价入账的金额不得以折旧或摊销的方式在税前扣除。
提示:您所拥有的土地是无偿取得的,您对该土地所进行的摊销,的金额也不是您实际支付的金额,是您评估得来的,因此,根据文件的规定您所进行的摊销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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