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公司是收购加工蚕茧业务,请问企业所得税能否免征,需要什么手续?
回复: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 财税【2008】149号 ] 附件第一条第八款的规定:蚕茧初加工是指通过烘干、杀蛹、缫丝、煮剥、拉丝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蚕、蛹、生丝、丝绵。如果贵公司从事的收购加工蚕茧业务符合上述规定,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办理免税事宜所需提供资料在《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豫国税发〔2004〕359号 ]第三章第十四条中规定:对于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条件的减免税项目,纳税人应当如实向税务机关报送下列资料:1、企业的减免税资格申请(正式文件);2、企业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3、企业的年度财务报表(新办企业可不提供);4、相关减免税项目的各种证明(鉴定)材料;5、税务机关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料。纳税人报送的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齐全,税务机关不得要求纳税人提交与其申请的减免税项目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