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税务学习 > 纳税辅导 > 企业所得税辅导 > 正文

企业使用员工汽车的费用能否税前扣除

2010-05-17 10:15     来源:     

  【问题】

  企业员工把私人汽车无偿提供给企业使用,汽油费和保险费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 

  【解答】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使用私人汽车,应签订租赁合同,所发生费用为租赁费支出,否则应为职工福利费支出。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