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允许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现金折扣的折扣率是否有限定?比如折扣率是10%或30%都允许税前扣除?
【解答】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人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属于现金折扣,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
现金折扣率应符合企业经营常规,税法无具体比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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