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业务招待费有没有具体包含的内容,是不是专指招待餐费呢?
【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条例中对业务招待费只是做了原则性规定,并末明确具体开支范围。在实务中,企业为了开展生产经营,需要招待、安排客户且符合税前扣除规定的相关支出,均可做为业务招待费范围,不能单指一项餐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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