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公司职工食堂,有时从农民或农贸市场小贩购入菜肉等,无法取得发票,请问这部分费用支出我公司是否可以税前扣除?如何税前扣除?
【解答】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单位职工食堂所发生的米面、买菜等各项相关费用,应凭能够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实际发生的真实、合规凭据(从农贸市场购入应取得发票),按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进行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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