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是如何规定的?
【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对工资支出合理性的判断,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雇员实际提供了服务;
二是报酬总额在数量上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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