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赠送客户的并与自身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额度较小、确属纪念品性质的物品支出,应凭能够证明有关支出确已实际发生的真实、合规凭据和资料,按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税前扣除。但企业为客户和员工承担的个人所得税,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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