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除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不并入企业的应税收入外,其他收入原则上应计入企业的应税收入。
不征税收入所孳生的利息既不属于不征税收入,也不属于免税收入,应并入企业的应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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