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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时能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吗?

2009-04-17 15:31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我公司2006、2007、2008年亏损,2009年业务开始有起色,请问09年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时,能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吗?

  答: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可自行计算并弥补以前年度符合条件的亏损,自负法律责任。对企业虚报弥补亏损额的,依照有关税收法规予以处罚。

    为减少企业申报弥补差错,对亏损年度的亏损额未经地税机关审核确认即无地税机关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或相关年度税务检查报告的,企业可自愿委托具有办理地税涉税事项审核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以利抵亏的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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