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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常见问题解析(三)

2009-04-17 15:30     来源:中国会计网     
    61、问:被土地局处罚的土地罚款可以入账税前抵扣吗?

  答:国家土地管理部门的罚款属于行政罚款,不可以税前扣除。

  62、问:新办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是从何时起生效?

  答: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

  63、问:通过报社向贫困地区捐款,可以税前扣除吗?

  答:不可以。

  64、问:用于职工的“ 三险一金 ”我提了,但企业因资金紧张没有交纳,我可以在税前扣除吗?

  答: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没有支付的费用 不可以在税前扣除。

  65、问:政府给的奖励津贴,在国税都需要交什么税?

  答:应并入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交纳企业所得税,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66、问:开办费从什么时候开始摊销?招待费可以记入开办费吗?

  答:开办费摊销 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的次月起开始。招待费不属于开办费列支范围。

  67、问: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是按安置的下岗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计算吗?

  答:不是。国家对此已出台了新政策,根据财税 [2005]186 号文件和辽财预 [2006]52 号文件规定,从 2006 年 1 月 1 日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止, 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定 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800元。

  68、问:1、我企业为盖厂房用购买了土地,现在还没有开始建厂房,但支付的土地规划费可以记到管理费用中税前列支吗?2、行政事业单位开具的专用收据可以在税前列支吗?3 、出差人员住部队宾馆给开的部队内部的没有税务监制章的收据可以税前列支吗?

  答:1、土地规划费应归集到在建工程当中列支;2、只有依法具备行政收费职能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具的专用收据可以税前列支;3、没有税务监制章的收据不是合法有效的发票,不可以税前列支。

  69、问:应收账款报损失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材料?

  答: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13 号《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规定,企业申报扣除各项资产损失时,均应提供能够证明资产损失确属已实际发生的合法证据,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和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主要包括:

  (一)司法机关的判决或者裁定;

  (二)公安机关的立案结案证明、回复;

  (三)工商部门出具的注销、吊销及停业证明;

  (四)企业的破产清算公告或清偿文件;

  (五)政府部门的公文及明令禁止的文件;

  (六)国家及授权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的鉴定报告;

  (七)保险公司对投保资产出具的出险调查单,理赔计算单等;

  (八)符合法律条件的其他证据。

  70、问:请问第四季度所得税申报和年度所得税申报及汇算清缴的期限是什么时间?

  答: 第四季度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 15 日内完成。年度所得税申报和汇算清缴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 4 个月内完成。

  71、问:一个企业的法人代表又新办了一个商业企业,新办的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吗?

  答:新办商贸企业的认定条件与法人代表是否还兼任其它企业的法人代表没有关系,只要符合认定条件就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72、问:公司替员工缴纳了社会基本保险中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这笔费用可以税前扣除吗?

  答:不可以。

  73、问:请问我单位按市场公允价格买的旧的设备,应该怎么提折旧?企业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需要税务机关审批不?

  答:按照剩余折旧年限计提,具体多少需要由具备评估资质的事务所等部门进行评估。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不需要审批,但需要备案。

  74、问:我企业重新修建厂区的道路,以前没有将道路单独列作固定资产管理,现在发生的修建费用如何作税前列支?

  答:可将道路作为固定资产管理,按建筑物计提折旧。

  75、问:我们单位是服务性企业,没办工资手册,以报给保险公司的人数来交的保险,相对应的工资可以税前扣除吗?

  答:按照税收政策有关规定,工资税前扣除的前提条件是:1、企业与职工签定一年以上劳动合同;2、企业为职工交纳社会基本保险;3 、不超过计税工资标准。

  76、问:我单位给别的单位贷款作担保,现在这个单位还不了贷款了,我单位要负连带赔偿责任,请问我单位这项损失可以税前扣除吗?

  答: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企业对外提供与本身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担保,因被担保人不能按期偿还债务而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 经清查和追索 , 被担保人无偿还能力 , 对无法追回的,比照本办法坏账损失进行管理。企业为其他独立纳税人提供的与本身应纳税收入无关的贷款担保等,因被担保方还不清贷款而由该担保人承担的本息等,不得申报扣除。因此,您首先应确定此项担保是否与本企业取得应税收入有关,如果有关,就可以扣除,否则不得扣除。

  78、问:我是物业公司,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由他们派来的人给我工作,我支付劳务费给,收到正规的劳务发票,请问可以在税前扣除吗?有比例限制吗?

  答:您支付的劳务费可以税前扣除,没有限制。

  79、问:差旅费税前扣除有限额吗?

  答:没有。

  80、问:职工教育经费能结转到下一年度吗?

  答:职工教育经费是按照实际发生的、在不超过计税工资 2.5% 的限额内据实扣除,超过限额的部分不可以在本年度税前扣除,也不可以结转下一年度税前扣除。

  81、问:企业转让股权,用交税吗 ?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规定,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股权投资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82、问: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取得的股利需要缴税吗?

  答:国税发[2000]1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凡投资方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的,除国家税收法规规定的定期减税、免税优惠以外,其取得的投资所得应按规定还原为税前收益后,并入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补缴企业所得税。

  83、问:企业人员出差取得部队招待所给开具的、部队印制的收据可以税前扣除吗?

  答:不可以。部队招待所对外经营,应开具税务机关发售的发票。

  84、问:我单位投资人不是工资手册里的员工,发生的手机话费可以税前扣除吗?

  答:不可以,必须是在册员工。

  85、问:我企业的老板在原来单位是停薪留职的,单位不给缴纳社保,一直是由他个人缴纳的,现在我企业要给他报销这笔保险费用,请问可以税前扣除吗?

  答:个人缴纳的社会基本保险,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86、问:企业没有给某一个职工交纳社会基本保险,工资手册中也没有这个职工,请问这名职工的工资可以在税前扣除吗?

  答:不可以税前扣除。只有在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基本保险的前提下, 其工资才可以计入计税工资在税前扣除。

  87、问:我是新办的咨询企业,想办理减免所得税审批手续,需要带什么资料?

  答:需要报送减免所得税申请表、减免所得税申请审批表、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财务会计报表原件。

  88、问:我单位没有工会组织,可以提取工会经费税前扣除吗?

  答:不可以。

  89、问:我企业为员工超过规定比例缴纳的社会基本保险费可以税前扣除吗?

  答:超过的部分可以并入工资额,在不超过计税工资标准的范围内允许税前扣除,超过计税工资标准的部分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90、问:我给商场供货,商场向我收取堆箱费并开给我普通发票,请问我可以入账吗?

  答:可以作为营业费用列支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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