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新成立的企业,我既有营业税的业务还有增值的业务,我企业的所得税是在国税交还是在地税交?
回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20号文件第二条第四项规定: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其税务登记时自行申报的主营业务应缴纳的流转税税种确定征管归属;企业税务登记时无法确定主营业务的,一般以工商登记注明的第一项业务为准;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调整。
提示:
根据文件规定,先按主营业务缴纳的税种确定,无法确定主营的,按工商登记上的第一项业务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