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文号:[国税发[2000]084号] 第三条纳税人申报的扣除要真实,合法。真实是指能提供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适当凭据;合法是指符合国家税收规定,其他法规规定与税收法规规定不一致的,以税收法规规定为准。所以贵企业用内部自制凭证付给业务员的现金,增加原材料采购成本,不是合法适当的凭据,不能在税前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