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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开发区基金退税是否应交企业所得税

2009-04-17 15:21     来源:中国会计网     
  咨询: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请问洋浦的财政退税,是否属于征收所得税的收入?

  答复内容:根据新税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一)项所称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项所称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费用。政府性基金是指专向用途的财政资金。第(三)项所称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资金。

  洋浦的财政退税,不属于上述所诉,因此,企业取得洋浦的财政退税应当征收企业所得税,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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