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税务学习 > 纳税辅导 > 企业所得税辅导 > 正文

企业计提但没有实际发放的工资能否扣除

2009-04-17 15:22     来源:中国会计网     
  咨询描述:由于资金周转暂时困难,我单位已计提了2个月的工资未发放,如到明年4月份前发放,这部份计提的工资在08年的所得税汇算时,需要作纳税调整吗?

  解答内容:经请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四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依您描述的情况,不需要做纳税调整。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