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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企业因延期交房支付的违约金是否允许在税前扣除

2007-11-13 00:00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房地产企业因延期交房支付的违约金是否允许在税前扣除?

  答:延期交房违约金属于民事主体的非行政性罚款、非司法罚金,这些罚款、罚金可在计算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在具体的会计核算中,合同违约金的收取方如果是单位,应该提供相关的合同和合法的收付款票据;合同违约金的收取方如果是居民个人,应该提供相关的合同和收款人有效的收款证明,根据合同违约金实际发生额计入营业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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