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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省财政厅的教育专项资金是不是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2007-11-13 00:00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我公司收到省财政厅的一笔教育专项资金,是不是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企业取得教育专项资金是否要纳税的问题应按财税字[1995]81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该文规定:“企业取得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计入损益者外,应一律并入实际收到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你公司取得省财政厅的教育专项资金,如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未规定给予免税,则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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