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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向学生收取的择校费、赞助费是否应征收企业所得税

2007-11-13 00:00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民办学校向学生收取的择校费、赞助费是否应征收企业所得税?

  答:如果举办的是不获得利益回报的学校,其向学生收取的择校费、赞助费等是不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的;否则要全部并入收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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