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税收情况看,在所得税方面,各国一般不对基金的收益实行双重征税,只对基金投资者征税,而不对基金或基金公司本身征税。投资者在取得基金分配的收益后所需缴纳的所得税,可由基金公司或基金管理人代扣代缴,也可纳入投资者所得由投资者自己缴纳。
从国内基金的税收情况看,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1998年3月发布了《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对基金和基金持有人的税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按照规定的要求,我国对基金管理公司征收所得税和营业税,不对基金和基金投资所得征税。利息、股息、红利和资本利得不在个人所得征税的范围内,所以个人从基金获得的收益暂时不征收所得税,不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