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所取得的2%手续费,是否还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五条及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七款规定:纳税人的收入总额包括:生产经营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利息收入,租赁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股息收入,是指纳税人对外投资入股分得的股利、红利收入。其他收入,是指除上述各项收入之外的一切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收入、罚款收入、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物资及现金的溢余收入、教育费附加返还款、包装物押金收入以及其他收入。因此,所取得代扣代缴手续费应列入其他收入并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