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人员出差住宿时无发票,其住勤补贴在企业所得税前如何列支?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0]84号和省地方税务局浙地税二[1997]28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包括住勤补贴),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可在税前扣除。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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