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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开发房产转为自用,转入后是否要缴纳营业税

2007-11-13 00:00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房地产企业自己开发的房产转为自用,转入的房产是否要缴纳营业税?如以成本价转入,收入与成本持平,是否就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如房地产企业自己开发的房产自用,没有发生销售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本企业自用,应视同销售确认收入。视同销售行为收入确认的方法和顺序为:1、按本企业近期或本年度最近月份同类开发产品市场销售价格确定;2、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同类开发产品市场公允价值确定;3、按成本利润率确定,其中开发产品的成本利润率不得低于15%(含15%),具体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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