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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罚息可否在税前扣除

2007-11-13 00:00     来源:中国会计网     
我单位未能按规定时间向银行还贷,银行对我单位加收了罚息,请问这部分罚息可否在税前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91号)规定:纳税人逾期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规定加收的罚息,不属于行政性罚款,允许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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