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税务学习 > 纳税辅导 > 行业辅导 > 正文

建筑企业代开发票金额可以大于外管证上所列金额吗?

2014-12-25 13:42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你好:我是外地来连施工企业,我想咨询下,我在大连申请开票金额可否大于外管证上所列金额?
  答:
  外地纳税人来我市市内四区(含高新园区)临时从事建筑安装劳务的,应当在建筑安装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先到市联合登记机构办理报验项目登记,再到项目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落户登记。
  其他应当办理报验项目登记的建筑安装项目,纳税人应当在建筑安装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项目地联合登记机构和主管地税机关办理报验项目登记。
  因此,外地来连施工企业,需要持外管证到联合登记机构办理报验项目登记。在代开发票时按照《报验登记表》上所列的金额开具。
  如果申请开票的金额大于《报验登记表》上所列金额,可以提供补充合同到税收管理员处进行信息变更。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