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营改增背景分析
2011 年11 月16 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及《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明确在上海开展营改增的试点。继在上海试点后,2012 年7 月31 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 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明确稳步扩大营改增试点地区范围。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2 年8 月1 日起至年底,将北京市等8 个省市纳入营改增税收政策的试点范围之内。会议还决定,2013 年将继续扩大营改增的试点范围,逐步扩展至全国。
营改增适用范围的扩大甚至增值税取代营业税,将是我国未来税收体制改革的主要方向。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物质生产行业,建筑业与整个国家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存
在着密切的关系。建筑企业如何应对营改增税收改革,是目前迫切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因此,本文就营改增对建筑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进行探讨。
二、实施营改增的现实意义
在我国现行税收体制中,营业税与增值税同属于流转税,但增值税与营业税相比,具有避免重复征税、贯彻公平税负的优势。营改增是我国税制改革的一项重大安排,具有诸多现实意义。一是有利于完善我国税收体制,减少重复征税的现象;二是有利于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减轻税负,增强企业的盈利能力及发展能力;三是有利于社会专业化分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完善产业结构;四是有利于优化投资、消费和出口结构,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此外,营改增还能对各行业规范起到促进作用,有利于企业进入增值税管理的体系中,对企业财务核算提出更加规范和严密的要求,促使企业加强自身管理。
三、营改增对建筑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一)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的影响
一是对建筑企业资产总额的影响。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建筑企业购置的原材料、辅助材料等成本和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可按购买时取得的增值税发票上的税额扣除进项税额,这部分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含增值税,比课征营业税时要少,从理论上讲,营改增后企业的资产总额会比营改增之前下降。
二是对建筑企业收入及利润的影响。
由于业主在合同谈判上占有主动权,营改增之后,相同标的物的合同价格应该变化不大,建筑合同总价变为含税价格,企业的营业收入将比营改增之前要低。而且在现实中,材料采购存在就地取材、个体供料的情况,部分供应商可能无法出具合规发票,使得施工项目所面临的市场环境更加复杂。因此实行营改增后,存在一些流通环节购置货物较难取得增值税发票等问题,使得建筑业营改增后实际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小于理论上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这部分无法抵扣的进项税额,将导致企业多缴增值税,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也将有所下降,使企业完成绩效的难度增加。
三是对建筑企业现金流的影响。
在实际业务中,税务机关一般采用完工百分比确认收入并依此收取税款。一般情况下,建筑企业实行税款预缴,工程完工后进行清算,多退少补。但事实上,工程款收回大大滞后于工程施工进度的情况屡见不鲜,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不仅要垫付工程项目建设资金,还要垫付未收回款项部分工程的税金,给企业现金流带来沉重的压力。营改增后,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建筑企业可在收到工程款或取得业主确认的完工签证时,计算并缴纳税金,有利于改善企业现金流。
(二)对财务分析的影响
由于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制度,建筑企业原材料成本的降低将降低企业的营业成本,新购置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降低会减少其折旧费用,也会降低营业成本。在相同的情况下,由于增值税在账务处理上与现行营业税的记账方法不同,营改增后给部分资产的账面价值、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带来一定的变化,影响企业各财务报表的数据结构,从而影响企业的财务分析数据。
(三)对发票使用和管理的影响
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尤其对进项税额抵扣环节的发票,税务部门的管理和稽查更加严格,因为其直接影响着企业增值税的缴纳金额。因此增值税发票的开具、使用和管理等各个环节都非常严格,我国《刑法》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等各个环节都做出详细而严格的规定,对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与违规使用增值税发票行为的处罚措施也做了相应的规定。
(四)对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
由于营业税采用简易核算方式,增值税采用抵扣核算方式,营改增后,必然带来税制衔接问题,税收核算、会计核算及所得税清算的难度较原来都有所增加,同时也给报表信息披露、税额抵扣和缴纳等操作方面带来了一系列新问题,带来了财务核算不合规、税额计算不准确等风险。因此,营改增后企业账务处理流程发生变化给会计人员带来巨大的考验,对其业务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
四、营改增下建筑企业的应对策略
(一)及时了解掌握最新政策动态,与主管税务机关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
建筑企业要实时关注最新的政策动态及实施条例,及时了解掌握改革试点的相关政策,强化企业涉税事项管理。营改增政策刚刚推出不久,与之相关的政策、实施办法也陆续公布实施。因此,企业要与税务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及时获得相关信息,充分利用税务机关的各种资源与力量,以帮助企业解决涉税事项管理过程中的各种实际问题,为企业合法纳税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及基础。
(二)加强会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处理能力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应纳税额的计算及会计核算的变化等给会计人员带来新的考验,因此企业要组织安排会计和涉税人员参加相关税务知识的辅导培训,认真及时研究新政策的规定并熟悉相关业务处理,做好企业会计核算和纳税管理工作,尽量降低企业涉税风险,以保证企业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避免不必要的成本发生,提高企业竞争力。
(三)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防范发票管理舞弊风险
由于发票的获得、开具、传递、作废、管理及真伪鉴别都区别于普通发票,因此对于增值税发票的使用和管理,不仅需要财务部门给予重视,在开具和传递等各个环节的参与者都要高度重视。各企业结合自身的实际,制订出适合自身的《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业务处理。严格按照营改增政策规定,对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发票管理,制订发票开立、领用、使用和核销的管理制度,做到定期或不定期自查和抽查工作,有效防范发票管理舞弊。
(四)运用正确的会计处理方法,防范会计核算变化带来的风险
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的会计处理相应发生了变化。建筑企业要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及税法的要求进行业务处理,结合自身特点合理选择各种会计政策,按照增值税相关要求设置会计科目,并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相关账户以及必要的辅助表,做好纳税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的衔接。同时还要修改调整相应的企业会计核算制度及有关制度,做好税收改制后的会计核算工作,以防范新税制对企业会计核算带来的风险。
五、结语
综上所述,营改增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其改革结果受各种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影响,并对国家经济和企业的稳定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对于建筑企业而言,由于这项改革涉及到企业会计核算、涉税事项处理等多方面工作,企业领导以及相关人员需要超前谋划、积极应对,带领会计人员及涉税人员做好准备工作,使营改增能够在建筑企业顺利平稳过渡,以便使建筑企业得到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