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问题: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的环保企业需要达到的条件,对于已经成立的企业是否适用,对于已经实行定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是否适用?
答复: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等,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符合条件的核定征收纳税人也可以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