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我国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 500元的 5 0
2 500-2000元 10 25
3 2000-5000元 15 125
4 5000-20000元 20 375
5 20000-40000元 25 1375
6 40000-60000元 30 3375
7 60000-80000元 35 6375
8 80000-100000元 40 10375
9 100000元 45 15375
2.石兰还取得了多项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其中国债利息3000元是免税项目,不用申报;存款利息和企业债券利息都是按20%的税率缴纳利息税,合计缴纳380元;上市公司股利按20%的税率减半征收,1000元股息需要缴纳100元税。三项需纳税收入合计为2900元,应纳税额为480元。
3.石兰出租房屋每月取得2000元收入,12个月共取得24000元收入,这部分收入全部属于需要申报的项目。在计算所得税时,每月可以抵扣800元法定费用(月租金收入超过4000元时,可以按租金收入的20%减除法定费用),然后按20%的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每月需缴纳240元,12个月共2880元。
4.石兰出售房屋得到了50万元的房款,由于发票遗失,无法准确计算房产转让所得,只能按核定征收的方式缴纳个税,税率为2%,共缴纳个税1万元。按照规定,2%的税率对应的所得为总收入的10%,50万元的总房价按10%计算,为5万元,这个数字就确定为房产转让所得。加上股票投资获利5万元,财产转让所得为10万元。由于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税,所以对应的所得税就是房产转让产生的1万元个税。
5.石兰购买体育彩票得奖也属于需要申报的范围。由于他的中奖额比较小,低于1万元,这部分收入是不需要缴纳个税的,所以石兰只需要申报偶然所得,而不必缴纳税款。
将上述几项收入相加,我们计算出石兰在2006年取得的所有收入为244300元,超过了12万元的自行申报标准。由于他已经足额缴纳了27260元个人所得税,不存在多缴和少缴的情况,他在申报不用补缴税款,当然也不可能从税务机关得到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