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秦淮区国税局税收政策宣传解读选编:
问: 我企业既有免税项目又有应税项目,免税所得可以弥补亏损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的免税所得弥补亏损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34号)文精神,企业既有免税项目又有应税项目,应税项目发生亏损时,其按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应该是应税项目亏损额加计免税项目所得后的余额;纳税人应税项目所得,但不足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免税项目所得应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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