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单位应如何纳税
2008-07-20 01:18 来源:中国会计网
依据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及其有关税收政策,谈谈当前新闻出版单位事业性收支业务应如何纳税。
某地级市新闻出版单位集电台、报刊发行为一体,属事业单位。2002年度发生收支业务及其有关纳税资料如下:
(一)全年各项收入总额920万元。具体包括:
1、财政补助收入90万元。
2、事业收入560万元。其中:
①广告费(播映、刊登)收入150万元;
②收视费收入300万元;
③初装费收入110万元;
3、经营收入260万元。其中:
①出版收入(政府机关报刊)240万元
②房屋租赁收入20万元;
4、其他收入(存款利息)10万元。
(二)全年各项实际支出总额740万元。具体包括:
1、事业支出370万元。
其中:设备购置费10万元。
2、经营支出210万元。
3、自筹基本建设支出(职工住宅)160万元。
(三)账面结算年度收入总额与支出总额相抵后,事业结余180万元。
补充纳税资料:
1、广告部2002年度支付其他广告发布者(包括媒体、载体)的广告发布费30万元。
2、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该单位缴纳增值税(出版物)为小规模纳税人。
3、本单位与邮政发行单位订立报刊协议及其订购记载金额100万元。
4、出租房屋占用土地面积700平方米,经当地主管地税机关核定,该房屋地面每年每平方米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为5元。
5、王某为A电视台主持人,2002年10月份取得如下收入:
①从本电视台领取工资2000元,津贴500元
②出版书籍一次性取得稿酬收入8000元;
③受B电视台临时聘请主持节目,一次性取得收入3000元。
6、广告费收入、房屋租赁收入以及职工住宅支出等金额均铵合同约定数额收、付。
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新闻出版单位全年应纳的及应代扣代缴纳各种税费。
一、全年应纳营业税税额的计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1]160号文《关于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有关规定的通知》及财税[2003]16号文《关于营业税苦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第三条第十八款的规定,该单位应纳营业税税额计算如下:
1、广告费收入150万元,依法扣除广告部当年支付其他广告发布者的广告发布费30万元的余额为营业额,应按营业税的“服务业——广告业”税目依5%的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
全年广告业收入应纳营业税:
(150万元-30万元)×5%=6万元
广告业计税营业额的确立是关键。目前,广告业的经营方式有两种,一是自营业务。对自营广告业务征收营业税,是以广告业务全额收入作为营业额征税的;它包括广告的设计、制作、刊登、广告性赞助收入等。对广告公司因经营的需要,而委托其他单位加工制作的费用支出,不得在计税时扣除。二是代理广告业务。对代理广告业务,国家税务总局以国税发[1994]159号文已作了明确规定,以其全额收入减除支付给广告发布者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作为营业额。
2、收视费收入300万元,应按营业税的“文化体育业——文化业”税目依3%的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
全年文化业收入应纳营业税:
300万元×3%=9万元
这里值得强调的是,近年来,电台、电视台为听众、观众提供播映服务的形式和内容在不断增加,同时对其中一些播映项目实行了有偿收费。对这些收费应区别对待:
①凡属于“文化业播映”收入的,按文化体育业3%的税率计税。
②凡是供求信息、广告播映的收入,尽管也是播映收入,但其属于服务业的征税范围,应按服务业税目征税。
3、初装费收入110万元,应按营业税的“建筑业安装”税目依3%的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
全年安装收入应纳营业税:
110万元×3%=3.3万元
有线电视安装费,是指有线电视台为用户安装有线电视接收装置,一次性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也称之为“初装费”。
4、租赁业,是指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场地、房屋、物品、设备或设施等转让他人使用的业务。房屋租赁收入20万元,应按营业税的“服务业——租赁业”税目依5%的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
全年房屋出租收入应纳营业税:
20万元×5%=1万元
二、全年应纳增值税税额的计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征收率为6%。
应纳增值税税额计算公式:
①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②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全年出版收入应纳增值税:
240万元÷(1+6%)×6%=13.58万元
鉴于该单位出版物属“政府机关报刊”,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1]88号文《关于出版物和电影拷贝增值税及电影发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的机关报和机关刊物,在2005年底以前,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本通知从2001年1月1日起实行)。
三、全年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税额、教育费附加的计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及其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051号文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是以纳税人申报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纳税人所在地市区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的附征率为3%),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的税费。
全年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营业税(9+6+3.3+1)+增值税13.58)]×7%=2.3(万元)
全年应纳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9+6+3.3+1)+增值税13.58)]×3%=0.986(万元)
四、全年应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计算
依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缴费人应当缴纳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的营业额和规定的3%的费率计算缴纳费额。
应纳文化事业建设费费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费额=应纳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的营业额×3%
全年应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广告收入150万元×3%=4.5万元
五、全年应纳印花税税额的计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财产租赁合同、购销合同、建安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应分别按1‰、0.3‰和0.5‰的税率计算缴纳印花税。
1、全年财产租赁合同应纳印花税
房租收入20万元×1‰=0.02万元
2、全年购销合同应纳印花税:
报刊订购凭证记载金额100万元×0.3‰=0.03万元
3、全年建安合同应纳印花税:
基本建设投资160万元×0.3‰=0.048万元
4、全年加工承揽合同应纳印花税:
广告收入150万元×0.5‰=0.075万元
六、全年应纳房产税税额的计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对房屋出租的租赁收入应按12%的税率计算缴纳房产税。
全年房屋租赁应纳房产税:
房租收入20万元×12%=2.4万元
七、全年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的计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第六条第二款及其它有关规定,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对用于出租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应按行政区划规定的适用定额税率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全年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700平方米×5元/平方米=0.35万元
八、全年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的计算
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9]65号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以及国税发[2001]15号文《关于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纳税人对与取得应纳税收入(广告收入和有线电视收视费收入在2002年底前暂不作为应税收入)有关的支出项目和与免税收入有关的支出项目应分别核算,难以划分清楚的,可采取分摊比例法的方法确定,并据以计算准予扣除支出项目金额,经过纳税调整后,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该单位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计算公式与步骤如下:
1、收入总额:财政补助收入90万元+事业收入560万元+经营收入260万元+其他收入10万元=920万元
2、应纳税收入总额收入总额920万元-(财政补助收入90万元+广告费收入150万元+收视费收入300万元)=380万元
3、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支出项目金额=允许扣除的支出总额×(应纳税收入总额÷收入总额)=(740万元-160万元-10万元)×(380÷920)=305.652万元
4、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收入总额380万元-准予扣除的支出项目金额235.41万元=144.59万元
即:应纳企业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144.59万元×适用税率33%=47.71万元
九、全年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额的计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八条和第九条及其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1]19号文《关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发放方式改革后扣缴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若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扣缴税收的,由纳税人自行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所得并缴纳税款。
1、王某从A电视台领取工资2000元,津贴500元应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为征税对象,依5%至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工资薪金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
①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800元
②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本月应纳工资薪金所得税额:
(2000元+500元-800元)×10%-25元=145元
2、王某出版书籍一次性取得稿酬收入8000元,应以“稿酬所得”为征税对象,每次收入减除费用800元(不超过4000元)或20%(4000元以上)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20%的税率计税,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稿酬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
①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800元
或=每次收入×(1-20%)
②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1-30%)
本次应纳稿酬所得税额:
8000元×(1-20%)×20%×(1-30%)=896元
3、王某受B电视台临时聘请主持节目,一次性取得收入3000元,应以“劳务报酬所得”为征税对象,每次收入法定扣除费用标准同于稿酬所得,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20%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至5万元的部分加征5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10成。
应纳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额计算公式与步骤:
1、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①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或不含税收入超过336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800元或=(不含税收入-800元)÷(1-税率)
②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或不含税收入超过3360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1-20%)或=(不含税收入-速算扣除数)×(1-20%)1-税率×(1-20%)
2、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本次应纳劳务报酬收入个人所得税额:
(3000元-800元)×20%=440元
新闻出版单位依法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应按当地主管地税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内自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