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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党政机关需要缴纳哪些税(费)

2008-07-20 01:14     来源:中国会计网     
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的收费,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不征收营业税:

  1.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或其所属财政、物价部门以正式文件允许收费,而且收费标准符合文件规定的。

  2.所收费用由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自己直接收取的。

  国家机关、党政机关如发生其他应交纳营业税的业务,应按规定交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

  (一)国家机关、党政机关销售、编辑、制版、印刷的图书、杂志、月历、年历、画册、纪念册与出版物,比照对出版单位的征税规定征收营业税。

  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应纳税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外汇结算营业额的,应当按外汇市场价格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营业税税额×税率。不同地区的纳税人实行不同档次的税率。

  (三)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营业税的税额,附加率为3%.计算公式:应交教育费附加额=应纳营业税税额×费率。

  (四)国家机关、党政机关自有房产如用于经营或对外出租时,还需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是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税种。

  以房产原值(评估值)为计税依据的,税率1.2%,房产税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评估值)×(1-30%)×1.2%

  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税率12%,房产税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12%

  国家机关、党政机关自用的房产,是指这些单位本身的办公用房和公务用房,按规定免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规定税额征收的一种税。实行分级幅度税额。年应纳税额=∑(各级土地面积*相应税额)。

  (五)国家机关、党政机关自用的车船,依照规定免征车船使用税。但对其出租等非本身使用的车船,已不符合免税条件,应对非本身使用的车船征收车船使用税。

  车船使用税是对行驶于公共道路的车辆和航行于国内河流、湖泊或领海口岸的船舶,按照种类、吨位和规定的税额征收的一种财产行为税。计算公式为:

  乘人汽车应纳税额=应税车辆数量×单位税额

  载货汽车应纳税额=车辆的载重或净吨位数量×单位税额

  摩托车应纳税额=应税车辆数量×单位税额

  (六)印花税是对在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的各种凭证所征收的一种兼有行为性质的凭证税。分为从价计税和从量计税两种。

  应纳税额=计税金额×税率,

  应纳税额=凭证数量×单位税额。

  (七)如果国家机关、党政机关承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免征范围外的房地产时,还需及时缴纳契税契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时向承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应纳税额=房地产成交价格或评估价格×税率。

  (八)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按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扣缴义务人的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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