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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以企业名义购买理财产品,取得利息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5-05-21 16:06     来源: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问:个人独资企业以企业名义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取得的利息收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国税发[2011]50号)的规定,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事股权(票)、期货、基金、债券、外汇、贵重金属、资源开采权及其他投资品交易取得的所得,应全部纳入生产经营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取得的利息,应当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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