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今年单位派我去湖南出差了半年,每月额外发租房现金补贴,但我发现,每个月都要扣一两百元的税,这个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解答:个人因任职而取得的工资、津贴及与任职有关的其他所得,不管是银行划账还是现金、实物发放,都应纳入计税范畴。单位发放的出差租房补贴,应并入个人当月工资计征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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