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对于职工食堂的货币化补贴,能否列支在福利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解答】
《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文件只规范了企业的会计核算口径,不影响个人所得税处理。即,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作为福利费核算。这里的补贴含问题中提到的货币化补贴。
个人所得税处理时,职工食堂的补贴个人没有受益之前不涉及个人所得税,只有对职工实际受益的利益金额确定时,才需要在受益当月,作为职工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