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以前车船税每年分两次缴纳,7月份缴纳的车船税应为7-12月的车船税。
根据《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大连市保监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车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大地税函[2008]43号)第九条规定,船舶应缴纳的车船税,由纳税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我市船舶车船税的申报期限为每年的第一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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