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第7款所说的免纳个人所得税的退职费是指职工因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国家按规定标准发放的退职费。
劳动合同期满后企业发放给职工的“退职费”应当并入发放当月的工资薪金收入中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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