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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还客户电话代办费是否扣缴个人所得税

2009-04-17 15:38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题:我单位与移动公司合作,代理无线公话业务.移动每月按客户产生的话费的一定比例与我公司结算,我公司开具服务业发票.同时我公司按一定比例向客户返代办费.因客户都是冷饮摊是个体,而且向他们返还的代办费都是三四百元左右.请问像我们公司这种与下面客户的业务用不用替他们代缴个人所得税?请给予我最正确的纳税指导.应当交税吗?交什么税?有什么依据?

  答复: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大地税函[2001]86号文件的规定,你公司返还给客户的无线公话代办费应当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一个月内,支付给代办户的报酬合计超过800元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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