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对我市市区(包括锡山、惠山)所辖单位,对发放给本企业员工的收入,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建档明细申报(即详细申报员工姓名、身份证号、每月收入、扣缴税款等),并且汇总明细申报数据与单位实际汇总缴纳的税款相符的,无锡市地税局从2007年2月28日起,依据扣缴单位所提供的纳税人明细申报信息,为纳税人开具并寄送2007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纳税人对收到的完税证明上载明的个人收入及纳税数额有疑义,请通过扣缴义务人(即任职单位财务或劳资部门)向主管地税机关进行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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